文物征集|文物藏品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来源: 阅读次数: 次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文物征集是博物馆、纪念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度挖掘临川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抚州市博物馆、抚州市王安石纪念馆及抚州市汤显祖纪念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
一、征集范围
抚州境内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标本、图片、影像及文献资料:
1.见证近代时期抚州地区发生的挽救民族危亡的重大时间、革命运动及为此做出重大贡献的著名人物相关实物和文献资料,如临川整编、康都会议、高虎脑战役、广昌保卫战等相关的实物、文献资料,以及与赵醒侬、傅烈、傅大庆、周建屏、符竹庭等革命先烈相关的遗物、文献资料。反映开国元帅、大将、上将在抚州英勇战斗相关的实物、文献资料。
2.与抚州相关的重要历史人物,如王安石、汤显祖、晏殊、晏几道、陆九渊、曾巩、谭纶等相关的遗物、文献资料以及颜真卿、谢灵运、朱熹等名人在抚州留下的作品、手稿、文献等各类文物。
3.抚州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手工业、冶矿等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文物、文献资料;反映抚州境内居民在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藏品和资料。
4.反映抚州戏剧艺术发展历程的文物、实物及资料。
5.各时期抚州地方窑口出土或遗留下来的陶瓷制品,如白浒窑、金溪窑、白舍窑。
二、征集类别
征集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矿物动植物标本、古籍善本、拓片、族谱、书画、信札、建筑构件、砖瓦、碑刻、印章、玉石器、玻璃器、陶瓷器、珐琅器、金属器、度量衡器、竹木牙角器、漆器、文具、家具、钱币、票证、邮品、照片、音像制品、纺织品、服装、道具、乐器、档案文书、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具等。
三、征集方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实行无偿捐赠和有偿征集相结合,提倡、鼓励广大公民、文物爱好者、收藏家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团体无偿捐赠。
1.无偿捐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藏品,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作入库登记,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时标注捐赠者姓名和捐赠时间。
2.有偿征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持有者愿意出售的具有馆藏价值的文物或资料进行购买。由专家鉴定后,参考市场行情对符合标准的藏品给予评估,按照程序予以购买。
3.移交或接收。相关单位认为继续保管有困难,或移交后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的文物、史料,可移交抚州市博物馆。接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文物。
四、征集要求
1. 收藏人须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并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 收藏人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
五、联系电话
抚州市博物馆:0794-8267259
抚州市王安石纪念馆:0794-8222249
抚州市汤显祖纪念馆:0794-8220366
备注:本征集公告长期有效。